各科室: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《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就2021年度全所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考核对象 全所在岗职工 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考核 (一) 临时用工人员,包括小时工和退休返聘人员 (二)停薪留职人员 (三)入职或复工不满半年的 (四)辅助用工人员 (五)仍在见习期或试用期的 二、组织管理 (一)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:陈国广 成员:刘晶 丁逸梅 杨大龙 陆步实 严相平 周波 (二)考核管理职能部门:党政办公室 三、考核办法 (一) 职工年度综合考核主要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,坚持“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绩、全面考核”的原则,既要兼顾德、能、勤、绩等四个方面内容的全面性,又要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,根据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定本年度的考核结果。 (二)年度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。在职工考核的基础上,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经民主评议,申报先进科室及个人,先进个人候选人按10人以上的科室推荐2名,10人以下的科室推荐1名的比例,并提供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。最终由考核工作小组会进行评定后,进行全所表彰。 (三)考核时间安排: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药学部、江苏省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、行政后勤分别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。2021年12月30日之前,各部门须将考核相关材料报党政办公室罗世斌。 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,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岗位聘任、职务聘任及绩效工资调整的依据。各科室应切实重视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,精心安排,规范操作,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,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,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,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,确保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。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