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所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科室:
根据《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职工年度考核办法》规定,就2023年度全所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全所在岗职工
以下几类人员不参加考核
(一) 临时用工人员,包括小时工和退休返聘人员
(二)停薪留职人员
(三)入职或复工不满半年的,目前在产假和重大疾病康复期
(四)辅助用工人员
(五)仍在见习期或试用期的
二、组织管理
(一)考核领导小组
组长:陈国广
成员:刘晶 丁逸梅 杨大龙 陆步实
(二)考核管理职能部门:党政办公室
三、考核时间安排
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8日药学部、江苏省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、行政后勤分别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。2024年1月9日之前,各部门须将考核相关材料报党政办公室罗世斌。
在职工考核的基础上,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经民主评议,申报先进科室及个人,先进个人候选人安评中心推荐3名,药学部推荐2名,行政后勤推荐2名的比例,并提供3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。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进行评定后,进行全所表彰。
考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,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工岗位聘任、职务聘任及绩效工资调整的依据。各科室应切实重视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,精心安排,规范操作,确保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日
作者:党政办 审核:陈国广